(三)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
1、笔试
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。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与报名时一致)参加笔试。
笔试只考一科,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、教育基础知识(包括教育学、心理学、教育法律法规、教师职业道德等)和综合写作。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。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,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,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