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笔试
笔试采取统一组织、统一制卷、统一时间的方法进行,委托上级考试机构命题、制卷及评分。考务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单位实施。
1.笔试科目:
(1)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:《医学基础理论》;
(2)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:《综合文化知识测试》。
卫生类、综合类各一卷,卷面满分100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