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一)笔试
1.开考比例: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:2(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),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经兰坪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同意后,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。
3.笔试地点:怒江州兰坪县城区。
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占综合成绩的30%,采取闭卷测试方式,内容包括常识、法律、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内容。


(二)岗位技能测试
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员(含末位并列人员),因人员自愿放弃而导致未达到岗位技能测试开考比例的,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递补,直至递补满足技能测试开考比例;如出现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开考。
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占综合成绩的40%,测试方式为上机测试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计算机看打和计算机听打能力,成绩由计算机看打成绩和计算机听打成绩组成,看打成绩和听打成绩按50%换算为岗位技能测试成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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